关于召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5楼大礼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广发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广发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关于广发银行2025至2029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七)关于广发银行2025至2026年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金融债券的议案
(八)关于广发银行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审阅事项
(一)广发银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广发银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执行情况报告
(三)广发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四)广发银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四、会议通报事项
广发银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
五、会议出(列)席人员
(一)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大会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本行邀请的监管机构代表。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六、参会确认及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确认
股东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席会议或由股东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签收会议回执(格式见附件1),于2025年6月19日前扫描发送到本行电子邮箱或传真、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30层董事会办公室,以便本行做好前期相关工作。
(二)登记方式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格式见附件2)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9:20
(四)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5楼大礼堂
七、其他事项
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等,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会务事项联系人:
杨经理 020-38323306
冯经理 020-38321923
张经理 020-38322463
股权事项联系人:
翁经理 020-38328414
传真:020-87311722
电子邮箱:bodoffice@cgbchina.com.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3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0080
特此通知。
广发银行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