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2520日至5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因受疫情影响,会议采用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江西交投集团”)2022-2023年关联交易议案。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同意核定江西交投集团2022-2023年度集团授信额度150亿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1231,额度不含担保行为。

二、关联方介绍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1020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法定代表人王江军,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 36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950,505.12万元。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服务、经营,服务区经营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批发、代购、现代物流、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清障、车辆救援与抢修、停车、货物装运与仓储服务业务(危化品除外)。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广发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江西交投集团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核定的授信额度是江西交投集团各成员授信余额合计的最高限额。本行在授信额度申报、额度核定、额度管理等各环节均严格按照《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广发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广发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本行在与江西交投集团各成员开展具体授信业务合作时,将根据具体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行业惯例,遵循公允原则,按一般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核定江西交投集团授信额度150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89%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和决议情况

本行2022526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要求授信额度应不含担保行为;涉及对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事项,按法律法规和章程等规定另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额度项下对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具体授信业务应以不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价格等条件进行。

会议同意将授信额度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详扬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一)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本行独立董事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