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事宜的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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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事宜的公告(三)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相关工作,简化客户操作流程,我行将自2020810日起分批对符合转换条件的个人贷款,按照标准化转换方案统一转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120201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

2、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个人浮动利率贷款。

3、截至202089日,未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LPR转换的。

(二)以下贷款不参加批量转换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个人抵押经营贷款。

3、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个人浮动利率贷款。

4、个人固定利率贷款。

5、当前逾期贷款。

二、批量转换方案

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加点数值计算:转换后贷款的加点数值=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

2、重定价方式:转换后按年进行重定价,重定价日默认为每年11日。自转换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二)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

1、加点数值计算:转换后贷款的加点数值=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转换日前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

2、重定价方式: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一致。自转换后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三、批量转换时间

2020810日起分批转换。

四、温馨提示

(一)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二)如您不同意转换,希望仍维持原合同执行,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810日前登陆广发银行手机银行或联系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手机银行操作路径:首页搜索“LPR转换”进入【LPR转换协议签订】菜单进行登记)

(三)如您未提前进行登记,在我行统一转换后有异议的,可在2020930日前登陆广发银行手机银行或联系贷款经办行撤销转换。(手机银行操作路径:首页搜索“LPR转换”进入【LPR转换协议签订】菜单进行撤销)

(四)如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400-830-8003客服热线,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