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6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现金分红人民币0.33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对象:截至8月19日(以下简称“分红基准日”)本行股权登记部门营业时间结束时(即下午17:30)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并以分红基准日股东所持股份数额作为利润分配基数。
(三)利润分配实施时间:现金股利从8月23日(以下简称“实施基准日”)开始派发。
二、现金红利的派发
本行按照股东在本行股权登记部门登记的分红账户派发股金。本行股权登记部门将于实施基准日起开始将股东红利直接转入其在本行股权登记部门登记的分红账户。
三、其他有关问题
股东在本行填报的信息发生股东名称、公司名称、住所等重大事项变更的,或股东存在分红账户异常、股权质押、股权查封/冻结等情况的,请相关股东于实施基准日前通过电话主动告知本行,本行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其沟通具体处理细则。
如因股东未及时就上述事项告知本行,或向本行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本行无法派发现金股利,并使股东及其他权益人遭受损失的,其责任自负。
四、税收
本行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按照我国有关税收征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行自然人股东代扣代缴相应的所得税,法人企业股东根据其适用税率自行缴纳所得税。
五、咨询事宜
本行股权登记部门:广发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银行大厦30楼,邮政编码:510080;传真:020-87311722。
联系电话:020-38322433;020-38322042;020-38321161。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