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客户界定 | 收费水平 | 收费内容描述 | 收费依据 | 服务优惠措施 | 1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个人 | 0.2万元(含),收2元 | 基本结算业务,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的收费,应客户书面委托保证实时到账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1、苏州分行、杭州分行、成都分行、昆明分行通过当地特色业务系统处理的同城跨行汇款业务免费。 2、武汉分行通过当地特色业务系统处理的同城跨行汇款业务收费2元/笔。 3、南京分行各地区通过当地同城交换清算系统处理的个人同城跨行柜台转账汇款业务按以下标准收费: 南京同城地区、无锡地区、扬州地区免费;南通地区收款人为个人的同城汇款业务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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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万-0.5万元(含),收5元 | |||||||
0.5万-1万元(含),收10元 | |||||||
1万-5万元(含),收15元 | |||||||
5万元以上,收汇款金额的0.03%,最高不超过50元 | |||||||
2 |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对公 | 1万元(含)以内,收5元 | 基本结算业务,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的收费,应客户书面委托保证实时到账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最高收费不超过200元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1、划转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 2、划转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 3、苏州分行、成都分行、昆明分行通过当地特色业务系统处理的同城跨行汇款业务免费。 4、武汉分行通过当地特色业务系统处理的同城跨行汇款业务收费2元/笔。 | |
1万元—10万元(含),收10元 | |||||||
10万元—50万元(含),收15元 | |||||||
50万元—100万元(含),收20元 | |||||||
100万元以上,收汇划金额的0.002%,最高不超过200元 | |||||||
3 |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 个人 | 手续费按汇款金额0.5%收取,最高不超过50元。 | 基本结算业务,对未在本行开立结算户的个人办理现金汇入异地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收费,应客户书面委托保证实时到账的,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4 | 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 | 个人 | 按票面金额的0.5%收取,最高不超过50元。 | 基本结算业务,为客户提供通过本行柜台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不含信用卡)所收取的手续费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免收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取现手续费 | |
5 | 支票手续费 | 个人、对公 | 每笔1元 | 基本结算业务,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人民币支票业务收取的手续费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6 | 本票手续费 | 个人、对公 | 每笔1元 | 基本结算业务,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人民币本票业务收取的手续费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 ||
7 | 银行汇票手续费 | 个人、对公 | 每笔1元 | 基本结算业务,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人民币银行汇票业务收取的手续费 | 政府指导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