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客户界定 | 收费水平 | 收费内容描述 | 收费依据 | 服务优惠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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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补制回单、对账单手续费 | 对公 | 开户单位申请补制回单、对账单,如补制日距入账日三个月(含)内的不收手续费;三个月至6个月(含)按每份10元收取手续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份20元收取手续费。 | 开户单位遗失对账单、回单要求补制收取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
2 |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手续费 | 对公 | 30元/笔,向客户或向发起查询的银行收取,对方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的免收。 | 向客户或向发起查询的银行收取,对方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的免收。 | 市场调节价 | ||
3 | 单位挂失存单/折/印鉴手续费 | 对公 | 开户单位因遗失存单/折/印鉴申请挂失的,每份收取10-20元挂失手续费,收费区间因地区差异而定。 | 开户单位遗失存单、折、印鉴到柜台挂失时收取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
4 | 有权执行机关办理查询、冻结、扣划 | 对公 | 机关查询、冻结等非资金划转不收费。资金划转时,向有权机关收取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时收取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分行可根据当地同业收费情况进行减免 | |
5 | 账户信息变更 | 对公 | 每次0-10元 | 单位账户变更户名、印鉴、地址、联系方式等收取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
6 | 对公账户信息查询 | 对公 | 3个月内的免费,3个月到1年,收10元/笔;超过1年,每笔收取50元。 | 开户单位主动查询本账户支付情况时收取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苏州分行免费 | |
7 | 对公异地通存手续费 | 对公 | 参照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收取 | 开户单位在异地将款项存入开立在我行的结算账户 | 市场调节价 | ||
8 | 对公结算账户销户费 | 对公 | 0-50元/户 | 开户单位对公结算账户销户收取的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
9 | 对公账户不动维护费 | 对公 | 每户每季30元,不足一季的不收取。 | 一年(含)未发生任何收支的对公不动户从第二年开始收取不动户维护费。 | 市场调节价 | 北京分行、天津分行、郑州分行免费 | |
10 | 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对公业务) | 对公 | 开户存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免费,低于100万元的每户收取50-500元,收费区间因地区差异而定;深圳分行收取500元/户。 | 对公结算账户开户收取的手续费,标准可由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总行申请 | 市场调节价 | 福州分行免费 | |
11 | 人民币对公小额账户管理费 | 对公 | 日均存款余额在10000元以下(不含10000元)的存款账户收取45元/季(标准可由分行向总行申请),每季固定日期统计日均余额,按季收取,不足一季不收,账户余额不足时扣至零为止 | 账户日常维护基本成本 | 市场调节价 | 1.财政零余额账户、验资户、保证金账户、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存款户、同业存款户、定期存款账户免收。 2.根据客户申请,可对其名下一个账户免收 | |
12 | 人民币个人小额账户管理费 | 个人 | 日均存款余额在500元以下的存款账户收取3元/季,每季固定日期统计日均余额(标准可由分行向总行申请),按季收取,不足一季不收,余额不足时扣至零为止 | 账户日常维护基本成本 | 市场调节价 | 1.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代缴煤气水电费等代扣费账户、社保IC卡账户、个人贷款供款账户(不含信用卡转账还款账户)、一户通账户中有外币存款账户、目前购买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账户、我行基金账户、我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免收。 2.根据客户申请,可对其名下一个账户免收等免收 | |
13 | 上门收款或取款 | 对公 | 一般按收款或取款金额的0.5%-5%收取,每次最低不少于250元,非营业时间上门收款可加收50%的收费,标准可由分行依据当地押运成本及我行人工成本进行调整 | 我行员工上门办理收款或取款业务收取的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大客户可酌情减免 | |
14 | 硬币/零钞清点、兑换费 | 对公 | 每100枚/张收费1元,最低1元,零钞/币指10元面额(含)以下的纸币,或者一元面值(含)以下的硬币。 | 清点、兑换零钞的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郑州分行、北京分行、福州分行免费 | |
15 | 债市理财业务 | 对公 | 丙类账户维持费100元/月。 | 支付结算代理,代理企事业单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投资 | 市场调节价 | ||
16 | 保管箱 | 对公、个人 | 根据箱大小收50-5000元/年 | 银行提供保管箱服务收取租金,可根据实际成本收凿箱费及丢失钥匙等的工本费 | 市场调节价 | ||
17 | 电子回单箱 | 对公 | 回单箱IC卡工本费30元/张,每月每箱收取0-100元,收费区间因地区差异而定。 | 银行提供电子回单箱服务收取的费用 | 市场调节价 | ||
18 | 对公结算业务申请书 | 对公 | 凭证工本费0.5元/份 | 电汇申请书、汇票申请书和本票申请书等统一整合为《对公结算业务申请书》,用于受理电汇、汇票和本票等业务。 | 市场调节价 | ||
19 | 支付密码器 | 对公、个人 | 按当地人行标准收取。 | 企业或个人购买支付密码器的价格 | 市场调节价 | ||
20 | 大额取现手续费 | 对公 | 单个账户当日取现超过规定金额,超过部分按0.01%至1%,最低1元收取(起点金额及标准可由分行向总行申请) | 企业客户取现金额超过一定金额,营业网点需现金调入所支付的成本。 | 市场调节价 | 苏州分行、郑州分行、北京分行、福州分行免费 | |
21 | 社保POS机交易、耗材、租金和维护费 | 对公、个人 | 交易手续费按每笔交易额1%收取,打印纸工本费10元/本; 租金:70元/年;维护费:50元/月(按年收取) |
茂名分行、梅州分行特色业务 | 市场调节价 | 新布设POS机更换新机前免收租金,仅收取维护费50元/月。(按年收取) | |
22 | 贷记凭证 | 对公、个人 | 对公客户按本出售:工本费5.5元/本,手续费25元,合计30.5元。 个人客户按份出售:工本费0.22元/份,手续费1.00元,合计1.22元∕份。 |
上海分行特色业务,参照当地同业收费标准收取。适用于上海地区同城票据交换业务或通过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办理的同城跨行支付业务。 | 市场调节价 | ||
23 | 国内信用证通知、寄单 | (1)国内信用证预先通知 | 对公 | 50元/笔。 | 预开信用证经我行通知给受益人的通知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
(2)国内信用证通知 | 对公 | 50元/笔。如发报,另收电报费160元/笔 | 国内信用证经我行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通知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
(3)国内信用证修改通知 | 对公 | 50元/笔。如发报,另收电报费160元/笔 | 信用证的修改经我行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的通知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
(4)审单/寄单/议付手续费 | 对公 | 按审单/寄单金额的0.1%收取,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另收电报费160元/笔 | 审核国内信用证及项下单据的手续费和邮寄单据的邮费,并按要求发送报文 | 市场调节价 | |||
(5)改单、换单 | 对公 | 100元/笔,涉及增额的,按增额部分的0.1%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另收电报费160元/笔 | 审核受益人补寄、替换单据的手续费、寄单邮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6)国内信用证催收 | 对公 | 100元/笔,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电报费160元/笔 | 定期向付款行发送催付通知以协助受益人尽快收款的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7)国内信用证无偿放单 | 对公 | 100元/笔,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电报费160元/笔 | 根据受益人委托向开证行发送无偿放单/退单指示的手续费及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8)国内信用证撤证确认 | 对公 | 100元/笔,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电报费160元/笔 | 应受益人要求发出电文申请注销或撤销国内信用证的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24 | 国内信用证开立、承兑、付款 | (1)国内信用证开立 | 对公 | 按开证金额的0.15%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全电开,电报费300元/笔;信开邮费按实收取,另加收证实电报费160元/笔 | 我行开出国内信用证的开证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2)国内信用证修改 | 对公 | 100元/笔;增额修改的,按增额部分的0.15%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全电开,电报费160元/笔;信开邮费按实收取,另加收证实电报费160元/笔 | 应客户申请要求对已开出的信用证条款进行修改的修改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3)国内信用证不符点答复 | 对公 | 100元/笔,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电报费160元/笔 | 通知寄单行是否接受对其提示的不符点的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4)国内信用证延期付款确认 | 对公 | 按开证金额的0.1%收取,全额保证金可免;另收电报费160元/笔 | 承诺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付款责任时收取的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5)不符点费 | 对公 | 100元/个,最高不超过500元,另收电报费160元/笔 | 处理国内信用证项下不符点单据的不符点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6)国内信用证付款 | 对公 | 200元/笔 | 国内信用证付款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
(7)国内信用证退单 | 对公 | 100元/笔,邮费按实收取;如发报,电报费160元/笔 | 根据申请人指示将不符合信用证付款条件的单据退回受益人的手续费、退单邮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8)国内信用证撤证 | 对公 | 100元/笔,如发报,电报费160元/笔 | 应客户申请向对方发出撤销信用证请求的撤证手续费和电报费 | 市场调节价 | |||
25 |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 对公 | 按票面金额0.5‰收取,另收0.48元/份凭证工本费 | 基本结算业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及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工本费 | 市场调节价 | ||
26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公 | 凭证工本费0.48元/份 | 基本结算业务,出售商业承兑汇票收取凭证工本费 | 市场调节价 | ||
27 | 发出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 对公 | 按每笔1元收手续费或按当地人行规定执行,另收委托收款凭证工本费0.15元/份,代收邮递费 | 基本结算业务,向付款人开户行发出托收凭证收取的手续费与邮递费 | 市场调节价 | ||
28 | 划回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 对公 | 参照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基本结算业务,用于向收款人开户行资金划付 | 市场调节价 | 郑州分行、苏州分行免费 | |
29 | 单位主动查询 | 对公 | 0.5元/笔 | 系指不是因银行工作差错造成的未收款项的查询 | 市场调节价 | 郑州分行免费 | |
30 | 受理香港人民币支票业务 | 对公、个人 | 按票据金额1‰收取,最高不超过1000元,最低不少于20元,另每笔加收5元交换手续费 | 香港拥有人民币存款账户的香港居民个人签发给内地商户或个人,委托出票人在其香港的开户银行支付票款金额的票据的受理手续费 | 市场调节价 | ||
31 | 出售进账单/清分机进账单 | 对公 | 进账单凭证工本费0.1元/份,清分机进账单凭证工本费0.2元/笔 | 出售进账单/清分机进账单的凭证工本费 | 市场调节价 | 郑州分行、苏州分行免费 | |
32 | 委收、托收承付拒付理由书 | 对公 | 凭证工本费0.1元/份 | 企业拒付款项时需填写的"拒付理由书"工本费 | 市场调节价 | 郑州分行、苏州分行免费 | |
33 | 结算类业务服务套餐 | 对公、个人 | 按协议收取 | 组合办理各类结算业务相关服务 | 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