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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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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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

产品简介

出口信用证是指我行根据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为受益人(出口商)办理信用证通知,审核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并办理寄单、收汇等系列服务。

 

产品特性

1.操作流程规范。操作遵循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2.交易安全保障。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条件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减少出口商对进口商不了解、不信任的顾虑和矛盾,促进贸易顺利达成,有效降低出口商发运货物或提交单据后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3.资金压力缓解。出口商在资金紧缺时可申请办理出口信用证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出口代付、福费廷等短期融资业务,缓解出口商的资金流动性压力。

 

我们的承诺

1.提供信用证通知服务

收到开证行向您开立的信用证后,我行将核实信用证是否表面真实、有效、完整,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您前来领取,以便您及时备货、制单等。

2.提供专业审单服务

您交来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我行的信用证专家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条款和单据,向您指出风险及不符点,使贸易结算过程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助您顺利收款。

3.及时跟踪业务服务

我行在寄单后提供相关业务后续的催收、承兑通知、收汇等优质服务。

4.提供个性化融资服务

在符合我行政策的情况下,我行可为您提供前期的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以及后续的出口信用证押汇、福费廷等短期融资服务。

 

温馨提示

1.您收到的信用证应包含明确的货品名称,符合反洗钱要求及遵循UCP600(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信用证是银行的付款承诺,支付保障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开证银行的资信状况,并非所有的信用证都能保障您的收汇权益。因此建议您要求进口商通过投资级别以上的银行开立信用证,以避免开证行的无理拒付和资信风险。

3.信用证是一个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的条款表明开证行付款的具体条件,若付款条件苛刻或您很难办到,银行的承诺付款将成为一纸空文,届时您的收汇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因此,请认真审核信用证条款,避免信用证的争议和收汇风险。

4.在办理交单时,您应提交客户交单联系单、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单据、信用证和修改的正本及通知面函。

 


附件: 客户交单联系单(2022年修订版).docx